6月10日,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记者梳理发现,此次《办法》共五十七条,分总则、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、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七章,主要通过细化责任、强化技术监管与信用约束,推动直播电商向规划化发展转型,长期来看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,促进良性竞争与消费者信任。包括平台、机构及主播在内的参与方也需尽快调整运营模式,以适应新规,避免合规风险。
《办法》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,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、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,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,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关于此次制定《办法》的主要考虑,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,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虚假营销、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,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,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,重营销、轻质量,重成交、轻售后,追逐短期利益,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,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。
《办法》的出台,有利于落实落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明确相关机构与从业者法定责任和义务,进一步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。基于此,《办法》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,坚持问题导向,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行业各参与主体的法定责任和义务,努力形成治理合力。
过往关于直播电商监管的内容中,平台责任一直是被关注的重点之一。随着行业发展,监管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细化。相关负责人强调,直播电商行业包括多方主体,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、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,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。《办法》的制定,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,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,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。
至于《办法》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的问题,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制定,从具体操作层面,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,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,总体来看,符合上位法的要求,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,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。
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,请点击这里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,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。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,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,包括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。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。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:banquan@yicai.com 文章作者吕倩
相关阅读为促使直播行业规范化、专业化,杭州积极推动政策创新、技术赋能、生态培育,有效规范直播电商业态合规健康发展,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。
17 07-03 11:02香港特区政府最新规划有望为数字资产业构建完整生态
162 06-26 21:04新一份政策宣言提出“LEAP”框架
93 06-26 17:40谁能穿越周期?谁又将黯然离场?
211 06-15 13:08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,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,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、直播选品、直播纠错等制度。
48 06-10 17:10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网眼查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